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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同时经济模式也从单一向多元化转变,各种经济因素随之也开始了多元化的趋势。这对我国的税收而言,也意味着其税收主体也开始了多元化进程,税收政策也随之做出调整 ,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我国的财政收入有重大的意义,同时也对平衡社会财富分配起者重要的作用 。但是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平原则上存在缺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我国税收的重要方面,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税收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取得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在税收制度上 ,有着明确的规定,要体现着法律的威严 。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的一种,在征收的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同时在法律的角度上直接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但是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比如在税收来源不同时 ,个人征缴的所得税就有所区别,比如甲方每月收入来源单一固定为3400元,而乙方收入来源多样,工资1200元 ,另外的劳务费1000元,以及其他收入1000元,则前者必须缴税 ,而后者却不用缴税 。此外在收入性质与劳务性质上,也存在不平等的状况,比如**收入与实际工资收入的税率不一致 ,导致同样数额的收入,缴纳的税费却有差异。此外在确定缴税主体的问题上,也存在不公平现象。比如甲月收入3000元 ,乙收入也是3000元,二人工作性质一致,但是甲家庭成员为6人 ,具备劳动能力两人,而乙家庭人员为3人,具备劳动能力人员2人 。在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上,甲乙两人所交的税款一致。这对甲来说是不公平的 ,毕竟甲要承担的生活压力明显比乙重,而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缴上,却与乙承担一样的义务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看,具有不公平性。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严重流失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经济发展迅猛 ,人民生活水平大大的提高,个人收入也在飞速的高涨,这些年来中国公民的个人收入在国民经济分配中的比例迅速得到提高 ,目前占到GDP的70%左右。个人收入的提高就为征收个人所得税提供了坚实的税源基础。为我国的财政收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 。然而,目前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却存在着税收流失的严峻形势。被税务部门称为税收征管的“第一难” ,被老百姓戏称为“征的不如漏的多 ”。可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存在很大的漏洞,许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偷逃税款的征缴,偷税、漏税、逃税的情况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特殊行业的人员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存在很大的问题。比如娱乐行业的明星,真正按其实际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少之又少,对个人收入的上报存在明显的欺瞒行为 ,以前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刘晓庆案为例,就可以推测中国的娱乐行业的偷税漏税情况有多严重 。而这只是冰山一角,在其他行业也存在这种状况 ,比如体育界,运动员的个人收入不透明,在个人所得税的收缴上 ,税务部门又没有强有力的政策,这直接导致国家税收的损失。按照预测,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份额应当在18%以上 ,但是目前却远没有达到这个数目,而在西方个人所得税的比例都在30%左右,可见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严重,这给国家的财政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了税法的权威,影响到按量缴税的公民纳税的积极性,这不仅是财政的损失 ,更对是社会道德 、国家法规的破坏,对我国未来的发展极为不利,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 ,个人收入将会有大幅度的提升,而假如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上存在漏洞,那将影响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 ,这又反过来直接影响到大多数公民收入的提高,无法实现全面小康的伟大目标。因此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流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不利于国,也不利民 。
(三)税收制度不完善,个人责任意识淡薄。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各种法制的建设还不够健全 ,法律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漏洞,这直接导致了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由于个人所得税在制度上的漏洞 ,导致缴税人或代扣代缴人采用化零为整、虚报冒领的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我国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也不够完善,例如对一些应收所得税的起征点、扣除费用等方面的规定不够完善,造成某些所得税的起征点过高或过低。同时加上税收人员的工作态度以及素质问题 ,使得许多违法分子将收入化整为零,分散成多次收入领取,或者是以几个姓名虚报个人收入 ,提供虚假的收入数据,冒领本属一个人的收入等欺诈手段来逃避个人所得税的交纳。制度的不完善是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
但是,个人纳税意识的薄弱 ,社会责任淡薄,是直接导致个人所得税流失的重要原因。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民,没有认识到纳税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完成自己纳税的责任 ,这不仅是个人的问题还涉及到国家财政安全的问题,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纳税是每个公民享受社会福利的基础 ,没有国家的税收安全,财政的充足,社会保障就无法实现。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为国家的税收做出应尽的责任 ,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是一个合格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社会责任心 ,职业道德的体现 。然而,由于我国税法的宣传不够,对公民税收教育的不足 ,以及公民个人素质的缺陷,导致我国有许多有纳税义务和责任的公民,没有按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是为个人一时的私利而偷税漏税 ,甚至用各种非法手段隐瞒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致力于税收的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税法面前也应该是人人平等 ,因此税务部门应该加强税法的制定,通过税收制度的完善,改变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不公平的现象。首先要在法律E做出明确的规定 ,在制定相关法律时必须以公平为原则,在税收的具体执行上,以全民平等为基调 ,努力创造一个平等的税法体系 。当税源不一致时,应当考虑实际收入的数额,实行按实际收入定税的规定 ,以此来定税收的标准,避免收入一样而税源不一致导致的纳税标准不一致的弊病。在多收入来源与单一收入来源问题上,也应当公平对待,按实际收入额来确定缴税的数额 ,而不能看单项收入是否达到征收点,要看全部的收入,这样才公平 ,也能抑制各种通过化整为零,来逃避税收的现象。
此外,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来看 ,虽然各种税收项目繁多,但实际上真正起作用的只有工资 、薪金的所得,由于目前我国在这两方面的税收 ,实行强制性的缴纳,有比较完善的代扣代缴课征管理制度,使得这两项在税款的征收上比较成功 。但是其他各项个人所得税 ,许多是国家规定暂不征收的,因此造成法律规定上的混淆点,对于我国规定征收的税收项目缺乏行之有效的征管办法,最后造成税款的流失。而根据我国目前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来源来看 ,只依靠工资和薪金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大多数的高收入人群 ,都是通过其他途径增加收入的,比如股票等有价债券的投资,股份分红 ,利息分红等,这些收入才是高收入人群主要的经济来源,而我国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 ,对这些人群的这些收入分析明显不足,导致应收税款的流失。而这样一来,本来应由高收入人群担负的个人所得税 ,就转嫁到了中层收入的人群身上 。从公平的角度而言,这对收入明显少于高收入人群的中等收入人群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他们占的社会财富不如高收入人群 ,但是所承担的税收责任,社会责任却重于他们。所以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应对收入过高的人群进行有效的调节,使社会财富分配趋于合理化,形成一个好的税收环境。
(二)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对于偷税漏税分子而言 ,必须加以惩治,才能有效遏制非法行为的发生。首先,在法律上 ,要加大对违法分子的惩罚力度,以便对违法分子起到震慑的作用。同时,税收部门必须严格执法 ,不能姑息养奸,对偷税漏税逃税等非法行为坐视不管,应当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监督,扩大执法的范围 ,着力清查高收入人群和特殊人群的收入状况和纳税状况,不能受各种社会关系和势力的干扰,应当保持税收的独立性 ,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从严处理 。此外,要对税收入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加强税收队伍的素质 ,从执法的角度上,全面加强税收队伍的执法能力,同时加强清查各种偷税漏税行为的侦查能力 ,着力培养税收队伍的反偷税漏税能力,从执法方加强控制,杜绝各种腐败人员的加入 ,纯洁税收队伍。
(三)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由于我国的教育水平不够发达,导致公民在思想意识上存在盲点,对税收制度不了解 ,对相关的法律不了解,没有认识作为纳税人是光荣的,没有意识到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也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因此要让公民知道,税收是“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公民在缴纳税收的同时,也是在享受税收带来的各种社会福利 。首先要在全国范围内 ,进行税法宣传,宣传税收知识,特别是针对高收入人群 ,要全面的进行教育。其次,要重视对未来可能成为纳税人的人群进行提前的教育宣传,从思想上改变他们的纳税意识,提高他们对纳税的责任感。再次 ,对税法的解读要清晰明了,不能制定出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看懂的法律,这样不利于税法的普及 ,也就不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宣传,要让法知于民,民行于法 。从制定到宣传 ,再到接受应当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
三、结束语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工作,利国利民 。因此,必须认清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并及时处理,这样才能实现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最终目的。
(韦汉勋)
什么叫“钉子户”,《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时 ,讨价还价,不肯迁走的住户。
如何做一个钉子户,请看:
前言房屋拆迁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 ,特别是商业开发拆迁中,被拆迁人对立情绪特别大,如何消除当事人双方矛盾 ,将矛盾减到最小 。本文力求从拆迁钉子户角度来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对策。着重从拆迁钉子户分类 、产生的原因、目的、条件 、手段、措施、步骤等方面来说明现行的房屋拆迁工作中急待完善的地方,力争将房屋拆迁工作做细 、做实、做好。为城市建设发展作出贡献 。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动迁工作无疑是和平年代的“战争 ”。战役的双方是不对等的,一方是散兵游勇 ,一方是机械化军队。一般情况,动迁人员熟知法律法规,熟知每一户情况 ,而对于每一户该具体如何说,如何做,每一句话都会进行认真安排,如同战争前的部署。常规做法先易后难 ,选择突破口,突破口的选择原则是该户人家位置关键,最好能够起到割断分裂房屋的作用 ,其次该户在当地有些影响,面积亦不宜过大,便于操作 ,能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被拆迁户要想在这场“战争”中立于不败,就要知道什么是拆迁?对拆迁的程序、动迁人员的手段及战术要有基本的了解。抓住每一环节,找其漏洞。
首先我们来分析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的心理状态 ,说实在话,当拆迁公告出来时,相信每个人心里都发毛,不知道怎么办好,比较典型的有下列四种心理状态:
一 、如意心理这是被拆迁户获悉自己所有或使用的房屋要进行拆迁时表现出一种愉快和兴奋的行为特征 。形成这种心理的原因是被拆迁户对旧居的厌烦和对新居的向往。当拆迁实施单位进入现场时 ,被拆迁户一般都是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人员与其相处也比较和谐 。
二、恐惧心理当房屋拆迁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时,部分被拆迁户怀有一种恐惧心理状态。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关心自己利益的实现,主要特征是表现出忧虑和慌张,在这种情况下 ,被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人员一般缺乏信任感,生怕工作人员克扣面积 、贬低价格及折旧率等。凡事总是斤斤计较、举棋不定 。
三、消极心理有些被拆迁户当遇上房屋拆迁的规定 、标准、和原则与自己所要求的条件不一致时,就处于一种消极心理状态 ,通常表现出一种不卑不亢、行动迟缓的行为特征。
四 、横缠心理当房屋拆迁工作进入实施阶段时,部分被拆迁户认为这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关键时刻,力求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最大化 ,以拒不拆迁为筹码,表现为横扯和要挟行为。上述消极心理和横缠心理就是通常所说的“钉子户 ”,前者表现软拖 ,后者表现硬抗 。但二者对房屋拆迁工作的影响基本一致,也是本文论述重点。下面从7个方面分别说明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钉子户。
一 钉子户的分类:
1、漫天要价型:漫不讲理,把动拆迁视为捞一票的机会 ,撒无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一类人 ,一般没有后台,没有关系,但有三四个狐群狗党 ,给他当狗头军师,自己并没有多少文化,也不懂多少政策、法规 ,这类人中,地痞 、流氓,无业人员、刑满分子居多 。一般武来!
2、后台撑腰型: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自持无恐,有文化 、懂政策,喜欢钻政策的空子 ,其背后往往有高人的指点。他们以利润为目标。当他们的目标没有达到的时候,高层的电话、条子纷纷涌来 。他们会见好就收,只要达到目的。一般文来!
3、自我保护型: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收入较低。以下岗工人、回城知青 、帮困人员为主 。他们的生活磨练太多了 ,以至不信任任何人,他们的信念是坚持到底就是胜利,他们对今后的生活顾虑太多了 ,对生活没有多少信心,他们计算补偿能不能买套房以后,还节余一点生活费。他们会耍无赖 ,会点小聪明,他们惧怕权威,对政府不信任 ,喜欢听小道,他们信奉只有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动迁中,最会漠视他们的利益 ,因为动迁人员喜欢豆腐挑嫩的吃,柿子捡软的捏 。
二 产生钉子户的原因:
钉子户除了主观原因以外,客观上,当事人双方没有完全体现平等、自愿、等价的交易原则。其次 ,工作方式简单 、粗暴,在政策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都是钉子户产生的原因。
三 钉子户的目的:
要知道绝对正确的拆迁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 。要给对方压力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不过见好就收 ,戏不能演过头。
四 钉子户的条件:
其一:吃透各种法律法规。其二、皮要厚、嘴要凶 、脾气要大、会耍赖 。其三、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大风面前不弯腰,天塌下来撑得住 ,遇事不慌乱,钉子户的成功与否,在于最后一分钟。如果家中有见风即倒的老人 ,则是王牌,因为谁也不敢动。所以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当钉子户的 。
五 钉子户的手段:
要文斗,不要武斗;要斗法 ,不要斗狠;要智斗,不要力斗!
老百姓和拆迁利益集团的斗争一直血光不断。跳楼 、自焚、服毒、斗殴 、上访、拦车、示威、静坐 、绝食、阻断路桥、冲击国家机关……不一而足!自杀壮烈,但代价太大,效果不大。暴力反抗 ,拆迁集团人多势众,且有黑白(所谓“白道 ”更可恶)协助,明摆着是吃亏 。尤其不可以采取阻断路桥 、冲击国家机关等手段。因为这是卑鄙的利益集团最希望出现的情况。一旦如此 ,他们即可将简单的拆迁经济事件上纲到治安事件,甚至政治事件,顺理成章地通过他们掌握的一部分国家机关轻而易举地将被拆迁户“名正言顺”“合法”解决 。
大量的案件证明:1.掌握证据 ,抓住拆迁集团违法违纪把柄这实在简单,一抓一大把),2.吃透各种法律法规(这最要紧) ,一定可以打垮利益集团!调查发现:在拆迁官司中,知识分子几乎没吃亏的,而吃亏的大多是文化不高的劳苦大众。只要被拆迁户掌握以上两条 ,在加上紧扣《宪法》以及党和国家***对拆迁的言论,就胜券在握……
记住:要达到目的有时不可以用直接手段,间接手法更有效,这就是有的象36计中的“围魏救赵 ”。
六 钉子户的措施:
1 拖:生病住院 ,离家出走,找不到人,都可以 。在拆迁的每一个环节上尽可能拉长时间 ,给他反反复复。时间就是胜利。
2撤:面对官府和暴力机关、医院120-殡仪馆,单个被拆迁户是弱小的无力的,注意:要文斗不要武斗。和他们去拼是一定吃亏的 。拿好所有的房产文件 ,拒绝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当然,写上他们反对《宪法》,批判他们是法西斯之类的谴责文字还是可以的。) ,拒绝任何所谓”安排“。收集好一切证据,不能签任何字 。尤其在我们江苏,公正的那一天为期不远了。
3抓:你的拆迁对手们一定有大量的弱点 ,抓住它们不放。尤其是他们大量违反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拆迁原则:比如说:给某些有背景的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你可以要求同等待遇呀!
4 访:一去上级机关或者直接北京去上访 。 二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也是一支不可小瞧的力量,要想取得满意的结果就需要人大代表的支持 ,给邻居每个人分配一项任务,就是找人大代表,并且让他们在你写的上访材料上签字 ,这就意味着政府的有关机构必须以某种姿态来回复,这种回复有时可以作为有利证据;希望大家想办法能够说服他们。三找律师咨询,在接触过程中 ,律师有时会陷于矛盾之中,为了代理案件就要展示自己的风采,他如果将案件的全部解决方法都说出来 ,可能你们就不请他了,如果不说呢你们可能不信任他,所以最好想出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些矛盾 ,具体的方法我也在探索之中。
5 谈:告诉他们,你们支持拆迁,但反对违法拆迁,一定要把违法问题理顺才可以进行 。记住 ,永远不谈补偿问题,决不可以。只谈他们的违法乱纪问题,告诉他们 ,名不正则言不顺。一定要他们解决所有违法乱纪(不违法乱纪,怎么搞拆迁)后才谈拆迁 。一定要逼他们主动和你谈条件,不满意永远和违法拆迁做斗争 ,绝对自己不先谈条件。以上5字诀应当贯穿整个拆迁过程,适时合理利用。
七 钉子户的步骤:
要做一个“合格 ”的钉子户,在拆迁的每一时段要要有不同的对策。
第1阶段 公告阶段
当拆迁公告出来时,看清楚拆迁公告内容并最好进行拍照加以证据保全 。作为拆迁公告它是拆迁的法律依据,出了公告也表明了它已具备拆迁的条件并领出了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一般内容写着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 、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期限 、拆迁范围、立项和立项文号,规划和规划文号,土地定点和土地批准文号。你可去对照一下公告是否缺少这些要素,特别是缺少拆迁许可证五要素中的三要素:立项,规划,土地批准书。缺的话你就要小心了 。拆迁公告的日子和有效期你也得看清楚,过了有效期还没拆的话,他必须去补办。此阶段对策要点是装聋作哑;背后鼓动。
第2阶段 商谈、协议阶段
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 ,所以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以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的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不符合此目录取得划拨土地 ,将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 。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 、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拆迁行为不成立属违法。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另外还应该了解拆迁实施单位资质情况,是否超资质拆迁 ,(3级资质为3万平方米以下)是否持证上岗,拆迁资金是否到位。
此亦为拆迁双方互相试探 、互相摸底阶段。动迁补偿弹性也很大,被拆迁户要忍耐 ,示弱,采用“拖”字诀,逼迫对方主动抬高补偿水准 。别急~ ,你急他们就开心~;要沉住气~,让他们急~!!!!!不能随便签字,因为一旦你签了字 ,就视为认可,一定要盯住自己的心理价位,不到万不得已不降价;你没偷没抢 ,只是在争取自己的合理要求,一定要心平气稳……心理素质一定要好噢~,千万不能怕他们的恐吓~~。要知道拆迁就是一种心理战,就看你有多大的忍耐度, 拆迁工作人员手段不外就是以关心骗人、拿文件压人、以小利哄人 、以强制吓人等等,采用轮翻轰炸 ,甚至有时间动用流氓、涉黑分子,很多被拆迁户经不起这样心理上折磨。投降了!能挺过这一关的人就是基本“合格”的钉子户。要坚信,大闹多给;小闹小给;不闹不给的方针 。团结就是力量!这里要注意闹事情不能有头头 ,因为最出挑头的人往往是对方收买的对象,如果被买通了,大家就象散沙一样团结不起来了。有事情就私下集体讨论 ,单独去谈,谈完后再进行集体讨论,团结加互通信息很重要。有想法以挂号信的形式最好,因为你跟对方说过的话都可赖的, 。寄出去的信对方不理你,你可告知他,不是你不要和他们商量,是你们不跟我谈,把皮球踢给对方。挂号寄给哪些地方呢?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信要留底,和寄出去的信一起敲上骑缝章,信封和信件也要骑缝章。此阶段对策要点是漫天要价;满足就签 。
第3阶段 听证调解、行政裁决阶段
1 、了解是否拆管理分离。现在好多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是“运动员” ,又是“裁判员 ”,没有做到政事、政企分开 。这个是违规的!
2、对方一发裁决通知就寄挂号信给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并将裁决通知复印留底后一并连挂号信退给裁决机关,要求查看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并且对照一下相互间有没有矛盾。记住!这是你的权利!拿不出就有问题 ,不能拆!五项文件为:(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 、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 。详见(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不要以为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就一定五项文件齐全。现在好多项目证件不齐全照发拆迁许可证 。胆好大的!
违法办理拆迁许可证,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好多城市都有此现象,例如: 1 上海的周正毅(号称资产有150个亿)的房屋开发也出现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和土地问题. 2 嘉禾事件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已查明,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 ,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 、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 ,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
被拆迁户要认真核查5项文件,特别注意土地的取得和是否足额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专用帐户。肯定会有所收获 。这样和拆迁人谈判也就游刃有余.在没有协商好前不能签任何字 ,保管好所有的房屋证件,因为这是你的原始股票!
3 抓住要害:“公开”“公平”“公正 ”********一招致敌。例如,评估单位没有选择、评估结果没有公示、暗箱操作 、给某些有背景的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等等。数不胜数,你可以要求同等待遇呀!强烈要求上榜公布已经走人的被拆迁户补偿,按规定 ,这是必须的!现实中几乎每户被搬的人家都被要求保密补偿费(否则,奖金、补助没有.............等等) 。为什么他们要如此。因为只有不让被拆迁户互通信息,才可让其他人心中无底 ,无法参照,才可以进一步压底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费。既然你不敢根据国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 ”,那么 ,咱们就好好聊聊价钱!!!!!不要钱只要房子的人家,要求同一家评估单位对自己的原有住房和给的住房一齐评估。--其中奥妙自己体会 。
能挺到第3阶段的被拆迁户都是好样的,也是团结的关键时刻 ,坚信成功在于最后一分钟,要相互支持,大家一起撑;要有强迁也一起的信念!!!!此阶段对策要点是老生常谈;对天鸣冤 !
第4阶段 执行、行政救济阶段
1 现行政策环境下 ,行政强拆的可能性小了,司法强拆多了。现在行政救济进入谎谬的司法怪圈,例如,建设局通过单方面的裁决进行拆迁 ,双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在三个月内可进行起诉,现实情况是对方当事人(拆迁人)在作出裁决后也对裁决不服进行起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恶人先告状 ,一起诉就进入了司法程序,就可强制拆迁,在法院的帮助下甩掉被拆迁户进行强拆 ,把被拆迁户带入被告缺位的怪圈中。简直就是猪八戒倒打一耙 。强拆目的达到后对方当事人再进行撤诉,这样就免去了法院的责任。受害人不服你去告吧,拆了就不怕你告了。受害人起诉 ,法院审理,一审谎唐的判决下来:举证证实非法颁发拆迁许可证,但拆迁合法性与本案无关 ,裁决合法,安置合理,维持原裁决 。这种情况发生我们怎么办?应该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非法颁发拆迁许可证。由于拆迁许可证案件审理结果可能影响拆迁裁决案件的最终胜负 ,人民法院在审理许可案件时有可能中止裁决案件的审理。事实上按现有法律法规来讲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根本领不出一张合法的《拆迁许可证》 。其中重要原因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当然领不出合法的《拆迁许可证》。法律规定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必须通过招标 、拍卖、挂牌。但土地证还在老百姓手里没有经过注销和变更土地登记,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进行招、拍 、挂,按《土地管理法》规定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也不可能和开发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合同书 ,这就好比一女不能嫁两夫 。同时《拆迁条例》规定具有拆迁人资格的拆迁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批准文书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一方面国土局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 ,另一方面必须具有国有土地批准书,所以按现有法律法规来讲是永远办不出一张合法的拆迁许可证,永远办不出,办出来的话全都是不合法的。说得简单点 ,假如土地证在老百姓手上,国土局发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开发商,国土局直接违反《土地管理法》和“一物一权”的民法基本原则;假如国土局没有发出国有土地批准书 ,建设局发出拆迁许可证,建设局就违反《拆迁条例》。没有拆迁的合法性,哪来裁决合法性,更哪来安置合理性!不过到现在还没有听到多少拆迁户赢了官司的!(难啊)
2 君不见哪个城市的拆迁最后不是靠拆迁双方的谈判解决的 ,经过以上数个回合较量,当钉子户肯定比听话搬迁能得到更多的实惠,谁能坚持到最后 ,谁就获得胜利。
3 以上如果所有招术不行的话,就只有漫漫上访路了,保管好所有的房屋证件及对方所有违规违法证据(看了这么多 ,相信你会找到好多证据...............)记住!要有信心、决心和恒心 。胜利终会属于你!!!!!!此阶段对策要点是全家动员,老弱病残齐上阵。
后记 本人从事拆迁工作多年,深知动迁工作其中奥妙 ,本文目的:为完善我国现行的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做贡献。毕竟,对中国来说,只有真正依法拆迁了 ,钉子户自然就少了,这也是本文的初衷和目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中引用了不少网友观点,限于知识水平 ,有些想法难免天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难免有误。尽请指正!涂鸦之作,仅着饭后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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